近年来,我国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极大的进步。据卫生部部长陈竺近日透露,目前我国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4.9%;另有数据显示,截止到2008年,全国小学净入学率达99.5%,初中毛入学率达98.5%,均居发展中国家前列。然而,与此同时,仍有一些人因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了对儿童的关心与爱护,有些甚至已经给那些幼小的心灵带来了严重的伤害。比如,血铅儿童、留守儿童增多等。
对此,专家指出,各国对儿童在医疗、福利、教育等权利的争取和改进,是衡量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文化、经济、卫生保健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国儿童事业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
聚焦1全国性儿童医疗保险体系亟须建立
小李瑞是一个不幸的孩子,仍在牙牙学语的他身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与千千万万同样患病的孩子相比,他又是一个幸运儿,由于今年年初与温家宝总理在天津站的一次偶遇,社会各界的爱心捐款源源不断地向他涌来。但是,在全中国,还有许许多多像小李瑞一样的孩子,却不都像他那样幸运。
“问题在于制度缺失。”首都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的医疗保障已经成为直接影响儿童生存发展权利、家庭乃至社会稳定的制度性问题,亟须尽快建立。
关于儿童医疗保障,1954年当时政务院(国务院前身)在一个通知里提到,“城镇职工家中无经济来源的父母和未成年儿童,可享受医疗费用的50%报销。”但半个多世纪过去了,随着我国公费医疗转向社会医疗保险,除了一些公务员和一小部分事业单位中还保留着这种报销方式外,我国城镇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名存实亡。
近年来,城镇儿童的医疗保障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和政府的重视,一些城市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06年,《苏州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每年度在10万元以内(含当年住院费用累计)可享受少儿医保基金90%的补助。2007年,北京市启动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底,北京学生儿童报销费用近3500万元,累计1.46万人次。此外,许多公益性组织也不断出力献策,成为国家社会保障事业的有益补充。比如近年来中国红十字总会在全国20个省份推行的少儿医疗互助金(简称“少儿互助金”)工作,就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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