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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保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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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低保、特困、重度残疾的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普通参保职工起付标准的50%执行,门诊起付标准为1500元的50%即750元;一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元的50%即50元,二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400元的50%即200元,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900元的50%即450元。

  门诊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在哪些方面?伤残军人和离休干部也要选定点医院吗?异地办理的医保能否实现全国统筹?23日,职工医保热线82345666和qq平台800007818接到许多市民咨询。针对市民集中反映的问题,市人保局、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员给予详细解答。

  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市民欧阳先生:门诊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在哪些方面?选定点后,是不是只有在定点单位及a类药店就医购药,产生费用才累积?

  市人保局:门诊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

  只有在选定的定点单位及a类药店就医购药,其产生的费用计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超过1500元才能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给予补助。

  退休可办医保一次性缴清

  市民祁女士:父亲去年6月份退休,一直想办医保一次性缴清,现在一月一缴太麻烦。听说今年出台了新政策可以办,不知道新政策何时执行?

  市人保局:目前新政策已开始执行,可到淮海西路社保大厅二楼办理。

  重度残疾起付标准减半

  市民阎先生:我今年49岁,办的是职工医保,有2级重度伤残证,门诊和住院的起付标准是多少?是不是按照普通参保人员标准的50%执行?

  市人保局:低保、特困、重度残疾的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普通参保职工起付标准的50%执行,门诊起付标准为1500元的50%即750元;一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元的50%即50元,二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400元的50%即200元,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900元的50%即450元。

  居民医保应当不间断缴费

  市民王女士:我参加居民医保,每年缴纳100元,今年没缴,现在缴什么时候能用?

  市人保局:参保居民应当连续不间断地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连续正常缴纳2011年居民医保费用,2011年12月31日前缴纳2012年参保费的续保人员,自2012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连续正常缴纳2011年居民医保费用,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缴纳2012年参保费的续保人员,自缴费次日享受医保待遇。2012年3月31日后缴纳2012年参保费的人员,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07〕76号)文件规定:自缴费次月起,有6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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