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城镇居民医保4月1日起缴费
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4月1日起,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纳,广大参保居民可提前准备好相关缴费资料,今年的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
缴费对象
四种情况可参保缴费
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在西安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缴费标准
城镇非从业居民缴纳180元
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250元。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270元。
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250元。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410元。
缴费时间
4月1日至9月30日
缴费时间为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缴费地点为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营业网点。(参保居民可拨打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查询)。
缴费方式
五种缴费方式可任意选
西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采取五种方式进行缴费,即工商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缴费方式、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查询缴费机缴费方式。2011年度已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参保居民,在缴费期内须向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工商银行银联卡内存入应缴费用金额,以确保足额从银联卡中扣缴。愿意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新参保居民及已参保居民(少年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本人工商银行银联卡、身份证及《居民医保证》到指定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或通过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办理相关代扣代缴手续,并于缴费期内在代扣代缴协议指定的工商银行银联卡内存入应缴金额,以确保足额扣缴。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必须由持卡人本人办理,一张银联卡可以代扣代缴一人,也可以代扣代缴多人。
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每月在规定的时间集中扣划缴费完成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应根据扣缴信息及时给参保居民的《居民医保证》办理年度贴花手续。现金缴费别忘持凭证去贴花参保居民携带《居民医保证》到指定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缴纳现金。参保居民缴费后,应及时持《居民医保证》和缴费凭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年度贴花手续。网上缴费3个月内打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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