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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城镇居民医保4月1日起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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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4月1日起,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纳,广大参保居民可提前准备好相关缴费资料,今年的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

  对于个人采取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查询缴费机缴费方式,居民可通过此三种缴费方式完成缴费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应根据居民的实缴信息及时给参保居民的《居民医保证》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通过上述缴费方式完成缴费的居民,如确需缴费凭证的,自完成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持《居民医保证》到指定办理居民医保缴费代收业务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提供居民医保编号等相关信息后打印缴费凭证。缴费凭证只可打印一次,超过3个月的不再打印。

  缴费提醒

  缴费后及时选协议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应及时确定2012年度门诊协议医疗机构,确保如期享受门诊医疗待遇。参保居民缴费后,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贴花时,可从《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度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任选一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2012年度的门诊协议医疗机构,该协议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有效且不得变更。

  参保居民可通过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索取、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或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和工行指定营业网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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