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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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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西安市医保还没有市级统筹,不能跨地区转移接续,连从西安到咸阳转移还没达到。跨地区转移接续难点在于各地医保政策不一致,有的市上和区上的缴费标准、报销标准也不一样,实现转移接续难度较大。

  据悉,目前我省其他市医保也没有实现市级统筹,各市之间政策不一致,尚不能跨市转移接续。

  专家:国家应尽快出细则

  专家分析,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医保相互转移难度不大,但跨省转移接续需要国家尽快出台实施细则。以西安城镇职工医保为例,缴费主要为7+2模式,即用人单位月缴费额为单位月工资总额的7%,个人缴纳月收入的2%。缴纳后,会将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钱按照不同比例打入个人医保卡,个人可用来购药、看门诊。如果住院,根据医院的不同等级,报销比例也不同。7月1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在外地住院需当地医保基金报销,流动人员转移到外省后,单位所缴纳的医保基金也应随之转移,但转移多少、如何转移都亟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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