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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将颁医保医师证 考核扣满10分暂停执业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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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市晚报讯日前,吉林省医保局下发了“医保医师服务管理协议”,年内,我省将为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颁发“医保医师证”。作为拥有医保医师证的医师们,将成为我省医保基金的第一守门人,以后将“带分上岗”。

  故意隐瞒或与参保人员合谋将非医疗保险支付疾病按医保诊治的;

  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1万元以上的;

  由于工作疏漏,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城市晚报讯日前,吉林省医保局下发了“医保医师服务管理协议”,年内,我省将为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颁发“医保医师证”。作为拥有医保医师证的医师们,将成为我省医保基金的第一守门人,以后将“带分上岗”。出现违规开药、病人挂床等现象,将受扣分处罚,如一年扣除10分,将暂丢医保医师的处方权。

  整治套取医保基金

  建立医保医师管理制度

  据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医疗服务的行为在全国各地日益突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医务人员不顾医疗保险政策,铤而走险,采取伪造病历、重复检查等非法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导致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和参保人员负担的增加。

  为此,我省立足工作实际,通过调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执业医师法》两个上位法相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了统一的医保医师管理制度。

  近期,我省按照国家和省卫生体制重点改革工作中“研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的工作要求,出台了《吉林省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暂行办法》,使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得到了延伸。全省医保医师管理制度的建立,是我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的一次历史性的跨越,使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首次在制度层面上延伸至医务人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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