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医保基金由市实行统一收支管理、统一财政专户和分户核算与分级负责的原则。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办法》,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和本市户籍居民依照本办法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居民参保率达100%,做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保证医保基金的征集和医疗保险待遇(下称“医保待遇”)给付,医保基金不足支付时,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据介绍,参加职工医保,必须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目前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1%逐月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和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由本人缴纳)。根据《办法》,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将由1%下调为0.5%。也就是说,从明年起,补充医疗保险费将按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0.5%逐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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