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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门诊费下月起可报销 个人可持医保卡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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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起,按照1%比例缴纳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将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看齐。届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地农民工,都统一并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与城镇职工一样,缴纳医疗保险费,持社保卡就医,享有门诊报销。

  待遇

  4月前:报销仅限在京工作期间住院费

  4月起:定点医院增加并可报销门诊费

  社保卡

  4月前:每百人集体共用一张卡

  4月起:用个人社保卡看病住院

  解读

  统一缴费办法

  从下月起,用人单位在为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时,将按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即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以及每人每月3元缴纳。同时,原有的用人单位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按1%为比例的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政策,不再执行。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4月1日起,对以前按1%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农民工,用人单位也须按规定申报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并依此标准按新政策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得瞒报和漏报。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2012年4月起统一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因此也提醒用人单位,4月后要尽快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相关个人信息的变更。

  举例:假如以某参保农民工上年月平均工资2000元、2010年度本市职工社平工资为每月4201元来计算。

  调整前:用人单位月缴费为4201×60%×1%=25.2元;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调整后:用人单位月缴费为企业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10%;农民工个人月缴费为2000×2%+3=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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