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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门诊费下月起可报销 个人可持医保卡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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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起,按照1%比例缴纳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将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看齐。届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地农民工,都统一并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与城镇职工一样,缴纳医疗保险费,持社保卡就医,享有门诊报销。

  之前,由于农民工医保缴费基数低,所以享受的待遇也相应较低:只有2家定点医院可选,而且只能报销住院费用,无门诊报销。

  新政策实施后,用人单位需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或“网上申报系统”,为参保农民工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手续。变更后,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将为用人单位统一打印《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

  部分农民工可能还参加新农合,对此记者了解到,新农合和职工医保二者不能同时报销,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统一持卡就医

  目前参保的农民工没有社保卡,只是每百人集体能领到一张就诊卡,在其住院时使用。下月起,农民工参保后将可领到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

  用人单位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外埠农业户籍职工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条件要求的照片及信息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即可为农民工办理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由于制卡需要一段周期,4月起,农民工在未领到社保卡期间,可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领取社保卡后,再由用人单位携带其社保卡、医疗费单据、处方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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