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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政策拟进行多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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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改论证会获悉,我市医疗保险政策将进行多项改革:达到退休年龄后随子女入户深圳的无医疗保障的老人有望按月缴费参加医疗保险;非深圳户籍人员持《深圳市居住证》即可申请参加我市综合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扩大到门诊所有病种;降低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市民许小姐因为患慢性病需要长期看病,她告诉记者:“我从今年2月到5月一直在看病,每周看一次,每周看病的费用一般要400多元,多的时候要700多元,现在4个月看病的总费用花了8000多元,我之前的医保卡个人账户里只有2000多元的积累额,而每月新进入个人账户仅100多元,我已经自费了约6000元看门诊。”按照现行的政策,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只有门诊大病在一定“门槛”上的部分,可按照一定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由于目前门诊大病只有约20种,且部分疾病的门诊大病准入标准较高,不少慢性病患者尽管长期药费较高,但由于不满足大病病种标准,只能自费。

  因此,我市拟取消门诊大病制度,实行个人账户的门诊统筹。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疗保险年度内费用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的,超过部分的7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或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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