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者为什么医保卡里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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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介绍,根据《金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导下,企业职工个人账户也可由企业负责建立和管理。
“办法”对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种门诊和普通门诊的待遇做了详细规定。比如,普通门诊待遇为: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从当年个人账户中支付。当年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或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500元(含)以内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按25%的比例支付,在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按15%的比例支付;超过500元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按40%的比例支付,在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按25%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与个人按比例承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500元。
就医和结算方式为:参保人员持医保IC卡(特殊、慢性病种患者须持市医保处核发的病历处方本)就医结算。个人自付部分门诊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使用历年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或现金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结清;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部分门诊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先予记账,定期与市医保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