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本市150万城镇居民将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实现持卡就医、即时结算。为此,市政府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每年投入6.9亿元,确保“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门(急)诊和住院费用报销。
解决城镇居民无门诊报销和补助偏低两大难题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整合“新农合”、“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一体化。2007年,本市启动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2008年启动了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2009年建立了“一老”门诊报销制度。
今年,根据市委关于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求,整合“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出台了《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解决城镇居民中没有门诊报销制度和政府补助水平偏低的问题。
此次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是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创造条件。
据介绍,现行制度是按照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三个群体建立的,在保障待遇上,以解决住院医疗费用为主;在筹资上是按不同群体分别筹措;在参保时间上,“一小”是按学年度参保缴费,“一老”和无业居民是按自然年度参保缴费。
制度运行三年来,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受益群体不断扩大,参保人员对制度充分认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截止到目前,参保总人数达到148万人。三年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2.27亿元,为15.43万人次支付医疗费用11.24亿元。
学生儿童、无业居民首次建立门诊报销制度
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首次为“一小”和无业居民建立了门诊报销制度,最高支付2000元。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情况,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门诊报销起付标准统一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00元。
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了财政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460元进行补助。现行财政补助是按人群以不同标准补助。“一老”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一小”每人每年补助50元;无业居民每人每年补助100元,三类人群年人均补助240元。这次调整为不再按人群划分,而是按统一的标准予以补助,即:每人每年补助460元。财政每年增加3.2亿元,补助达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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