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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政策多项调整家属可刷参保人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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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当天,东莞调整社保政策,如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人年提高至20万元/人年、高血压等11类特定门诊病社区就诊费用不设限额、家属可刷参保人医保卡、新生儿出生7个月内参保之前医药费用可补报等。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社保局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政策,允许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在出生7个月内完成参保手续并补缴相关费用,即可对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医药费用给予补报销。

  退休未达缴费年限可延缴

  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设定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参保职工退休时,累计实际缴费年限达到男性30年、女性25年的,就可以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即统筹基金各段支付比例比参保人在职时增加5%,最高支付比例达100%,且本人和单位均不必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也可以一次性缴足或继续按月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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