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后退休的人要累计缴费满25年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我们这些出来工作晚的要交到老死了。"不少市民对办法修订稿规定的医保缴费年限提出质疑,认为缴费期限过长,很多人退休后还要继续掏钱参保不合理。
有市民提出:"累计25年的医保,除了公务员外,谁能保证自己从参加工作以来25年不失业,不换工作,医保中途不断开?女性还要生育,女性退休年龄也早,25年太长了,深圳的实际情况是:女性超过35岁,男性超过40岁都很难再找到工作。制定政策的人是公务员,难道就不管普通百姓的实际情况了?"
还有市民指出:"在深圳流动性这么大的城市,哪有可能不换工作不间断呢?如果退休后继续缴纳医保费用,退休金都不够生活的,还要拿出来支付医保费用不是太悲哀了吗?"
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则认为,过去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并非不再缴纳医保费用,而是由养老保险基金代为支出这笔费用。但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上级统筹,不允许代为医保缴费支出,因此深圳养老保险基金不能再代缴医保费了。如果由医保基金为退休人员代缴这笔费用,则有可能"收不抵支",全国很多地方的医保基金都面临较大压力。
这位负责人说,办法修订稿规定不满年限的参保人退休后自己缴纳医保是有依据的,因为现在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都实行终身缴费制度,实现参保人权利和义务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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