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设置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因为如果将最低缴费年限设置过短,牺牲的是社会公平,导致少缴费参保人占多缴费参保人的“便宜”;
●修订后的医保办法有一个新亮点,提高了在深退休劳务工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劳务工在深退休后,也可享受综合医保待遇;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在此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予以支付;
●哪怕有病甚至有绝症,也可以马上参保马上享受待遇,但是当年能获得的最高支付限额要比长期参保的人要低。
医保基金不是财政基金
医疗保险办法修订最近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澄清了社会上的一些误区。他说,首先要明确的是医保基金“是参保人的钱不是财政基金”。“有些市民认为‘医保基金是财政基金,对于退休后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设立了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参保人要多掏钱了’。这是一个误区,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不是全民福利,而是采取社会保险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前提是:要享受待遇就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保基金不是政府财政基金,而是参保人缴纳的钱,来自参保人,也只给参保人使用。”
因此,设置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是为了进一步体现公平,避免出现有些人在年轻的时候赌自己不生病,短时间参加医保甚至不参加医保,退休以后与缴费时间长的参保人享受一样医保待遇的情况。通俗地说,这种利益之间的博弈不是政府与个人的博弈,而是参保人之间的博弈。如果将最低缴费年限设置过短,牺牲的是社会公平,导致少缴费参保人占多缴费参保人的“便宜”。
25年医保费个人最低仅缴1200元
设立25年的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年限,一般参保人能否承受得起?黄险峰算了一笔账,以农民工医保为例,按照目前的缴费标准,一名农民工参加25年的农民工保,25年的总缴交费用是3600元,其中单位缴交2400元,个人缴交1200元;以住院医保为例,按照目前的缴费标准,一名参保人25年的总缴交费用约为1万元,其中单位缴交约8000元,个人缴交约2000元;如果参保人退休后没有达到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需要继续缴费的,按照目前的缴费标准,参加住院医保的,每月的缴费约为36元。参加综合医保的,缴费中的70%进入个人账户。“应该说,这样的缴费标准,大部分参保人是有能力缴纳的。而对于失业人员、低保人员,都会有相应的补贴办法,帮助他们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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