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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病人为何不受欢迎 完善制度避免医改“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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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老、病、死”人生四件大事,无一不需要医疗的帮助。因此,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医改实施后短短几年,我国医保参保人数已经超过13亿,覆盖率达95%,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医保网络。
  有空床,但拒收重症患者

  去年11月,陈女士在上海松江区某医院被确诊为宫颈癌骨转移。医生告诉她,癌症晚期的治疗效果一般,且费用昂贵,不如保守治疗,尽量提高生活质量。陈女士不想轻易放弃,坚持要做手术。可医生说,病床很紧张,四五个月都排不上,建议她去中医院治疗。

  3天后,陈女士终于挂上了一个中医专家号。看了陈女士的病历,医生上来就问:“为什么不在前面那家医院治了?”陈女士讲述了她的就医经历。“我们这里也缺床,至少等3个月!”医生的态度让陈女士的心凉了半截。陈女士去妇科病房看了一下,一共56张病床,有3张空着,她立马回到门诊质问那位医生。最后,医生支支吾吾地说:“如果自费治疗,能帮你往前排,下个月入院。”陈女士一脸无奈地对记者说:“我向内行人打听才知道,上海很多医院试行总额预付费制度。医保就像个大蛋糕,病重、住院时间长,占用的医保额度就高。每家医院每个月的总额有限,一旦超标,就得科室掏腰包。”

  专家点评:北京一家试行总额预付费的三甲医院副院长表示,为控制医保费用,医院不愿意收医保重病号,这事儿行内人都心照不宣。所谓总额预付制,就是费用包干制,是根据历史数据,医保机构确定一个年度支付额,如何给患者治病,全靠医院自己掌握。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来自外地的自费患者多,所以医院总体不会亏损,矛盾并不突出。而在一些中小城市,就诊的多是当地医保患者,推诿、拒收医保患者的情况更为突出。

  住院可以,不得超过15天

  去年2月开始,身患多种并发症的89岁李老太频繁住院。到了10月,她病情恶化,住进上海东新区一家医院治疗了10天。刚控制住病情,医生就告诉她儿子:根据医保规定,每次住院最多15天,时限一到就得出院。如果因同一病种再次住同一家医院,必须得等两周后。当时,李老太还发着烧,没法下床。医生建议,不出院也可以,转自费治疗。“我们没同意。医生竟然说,不同意也没用,只要住着,每个月有7天会直接转自费。”李老太的儿子愤愤地说,“我不明白,为什么医保会存在这么没有人情味的条款?”无奈之下,李老太辗转在上海三家医院住院5次,并且每次住院都要重新做一遍常规检查,因为“随着病情变化,过往检查只能留作参考”。今年3月底,李老太持续高烧,120将她送至一家三甲医院的急诊。“一间30多平方米的急诊室,摆了5张病床,楼道里还头挨脚地放着4张床,都躺着老年患者。”患者家属告诉李老太的儿子,急诊报销比例比住院低,占用医保额度少,而且急诊死了人不影响医院“死亡率”。直到去世,李老太也没能住进病房。

  专家点评:医改研究专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顾昕教授指出,对于医院都不爱收重症患者的问题,医保应该从制度设计上加以杜绝。比如,患者因同样疾病先后就诊多家医院,医保只付费给最后一家,这样重病号就不会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对于推诿患者的医院,一旦查实就应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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