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三甲医院的医生李和说,他们医院今年以来就有3起医闹,其中一次是江西赣州的职业医闹搞出来的。“从治疗上来说,我们并没有明显过错,但社会普遍对医生有仇视情绪,“医闹们”就是借这种情绪找医院麻烦的”。
对于医闹的处理手法,李和说,医闹就是给领导施加压力,领导要面子,家属要票子,所以就经常私了。虽然有多种处理方式,但大家还是喜欢走息事宁人的路子。
王云也说,患方一般都觉得一闹就会有钱,不愿意采取其他方式解决,“我们医院以前发生过一起医闹,院长报警后,警察也建议拿钱私了,我们也没办法”。
为什么患方经常弃其他处理方式不顾而宁愿采取医闹手段?刘晔认为,重要原因在于其他方式不被患方信任。
他说,就以医疗诉讼中的核心程序—医疗技术鉴定为例。2010年《侵权责任法》生效后,国家统一了医疗损害与其他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但这部法律没有对医疗诉讼中最核心的程序——医疗技术鉴定程序作出规定。关于鉴定机构的选择,目前仍存在双轨制,各个地方的法院都自行其是。浙江、上海、江苏等地的法院优先委托本地医学会,也有部分地区的法院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委托医学会以外的机构。无论是医学会还是医学会以外的司法鉴定机构,都可能面临不被患方或医方信任的结果。比如医学会,表面上是公正的,专家都是抽签产生,似乎没有问题。但医学会事实上与卫生行政系统存在利益关系,很多医学会专家也都是当地医生,跟出事医院关系紧密,委托本地医学会,很难得到患者信任。至于医学会以外的鉴定机构,其鉴定专家多由鉴定机构指定,为了市场生存,会顾及公正,但难保不被操纵。
刘晔认为,医学会的鉴定机构不应由卫生局主管,医学会以外的鉴定机构也不应由司法局主管。如果法院需要这些机构的鉴定结论作为证据,那么所有这些鉴定机构及鉴定人都应纳入法院鉴定人名册,由法院指导如何鉴定,并对法院负责。法院也应建立鉴定人退出机制,对不公正、不科学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坚决清理。
王云说,她也知道很多患者都认为医学会和医院“就是亲爹和儿子的关系”。
情况确实不容乐观,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教授曾披露,在2003年到2005年间,广州地区的医疗事故纠纷中,354宗申请的医疗事故鉴定最终只有39宗被鉴定为医疗事故,所占比例只有11.02%。
著名医疗器械打假人陈晓兰说,确实有些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鉴定书上只有医学会的公章,参加鉴定的专家不签字,也不写鉴定意见,法院审判也不出庭接受质询”。
广州军区联勤部原研究员阎惠中肯定了上述现象的存在,认为这使得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大打折扣。
李和也认为,很多患者认为医院跟法院有关系,走法律程序肯定对自己不利,但事实上医疗诉讼医院的败诉率很高。“医院也不相信法院,我们曾有个病人,医院没责任,但法院还是要无过错赔偿,让我们也很寒心”。
医患关系恶化
媒体有无责任
本报记者叶铁桥实习生朱柳宇
2009年11月3日,南京一名婴儿徐宝宝因高烧、眼眶部肿胀等症状被父母送至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深夜,徐宝宝病情恶化后,其母亲多次向值班医生反映病情,但由于医生忙于打游戏等原因,未及时作出治疗,婴儿随后夭折。
徐宝宝事件最终以玩游戏当事医生被开除,医院院长书记分别受处分而告终。这起事件,确实表明某些医务人员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酿成恶果,导致患者家属以及社会公众对部分医务人员丧失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