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表示,《医保药品目录》确实未能涵盖所有肿瘤和罕见病的治疗药物。为此,国家规定,对特殊疾病治疗所必需的目录外药品,统筹地区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审核管理办法。如确属治疗必需,定点医疗机构可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此外,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还可通过各种补充保险及商业保险来解决。今后,随着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对新药特药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可度进一步提高,逐步会将罕见病患者急需的特效药纳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医保监控将从医院延伸到医师
针对有网友担心医院会给参保人员多开药、开贵药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但许多群众感觉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却没有明显减少,其重要原因是快速上涨的医疗费用抵消了医保支付水平提高带来的效果。当然,从国际情况看,医疗总费用快速攀升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不可否认,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过度治疗的问题也确实存在。
为解决这一问题,人社部将大力推进付费方式改革,鼓励地方推行总额控制下的按人头、按病种等付费方式,取代以按项目为主的付费方式,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主动控制医疗成本、节约医疗资源获得更多的收入,发挥他们自身开展合理医疗的积极性。
同时,人社部还将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一方面,在传统的次均费用、住院天数等指标控制和处方审核的基础上,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实时监控。目前,国家正在研发统一的医保实时监控系统。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细化协议管理,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库,将管理由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师。(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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