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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如何才能享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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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日,烟台市相关部门发布消息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规定四类情况下参保人可异地就医,并明确了办理异地就医的手续。

  在两种情况下,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自行异地就医的;报销时未能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原件、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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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类情况下可异地就医: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异地急诊和异地转诊。

  2

  参保人员赴异地居住或工作时,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管理手续。

  3

  参保人员实行异地就医管理后,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急诊医疗费用将不予支付。

  4

  异地居住或工作人员转诊治疗,发生符合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5

  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可就近选择医院住院治疗。

  6

  异地居住工作、异地转诊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按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等级结算;异地急诊人员住院费用起付线标准,按三级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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