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药费:公费医疗部门规定的报销药品;
B、治疗费:输血费、输氧费、处置费、手术费;
C、床位费:每天最高给付10元,每次住院最多给付天数40天;
D、检查费:每次门诊以300元为限,超过5O0元的单项检查,须事先告知保险人,否则不予承担。
(3)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因下列事项所支付的费用,保险人不负给付责任:
①健康观察期内被保险人患病;
②健康体检、疗养、康复治疗及分娩;
③购置移植器官、安置人工器官、购买轮椅、心脏起搏器、助听器及配镜;
④美容、矫形术及角膜屈光成形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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