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制度:即保险代理人制度。1992年,友邦保险引入“代理人制度”,首期培训了约3000名代理人,使得友邦的保费收入成倍增长,并实现了3年盈利的奇迹。而一般情况下,一家寿险公司的盈利周期为8至10年。随之,全国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效仿,以“批量生产”的方式培训代理人队伍。
现行的保险营销员代理制与员工制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只是代理合同,没有社保等基本保障,也没有底薪可言,靠给保险公司卖保险提取佣金;后者,则是劳动合同,享受社保等基本保障,领取无责任底薪,按业绩提成。前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金及附加,而后者就无需缴纳营业税金。(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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