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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新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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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门新医保政策有哪些调整?调整社保年度;调整普通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普通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按分段计算办法,调整为按医疗机构级别对应不同支付比例的计算方法。
  (2)职工特定门诊范围: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期间)、慢性肾功能不全(需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高血压Ⅱ以上、冠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帕金森、精神病、癫痫、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梗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期间)、慢性肾功能不全(不需透析)、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肺蛋白核活动期间,共20种,患者单个特定病种,每人每月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费用350元,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特定病种,每人每月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范围内费用500元。(文章来源:金投保险网
 

 
种类
基层卫生服务定点机构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非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200
400
600
700
900
支付比例
70
65
55
40
35

医疗机构级别
起付线
基金支付比例
基层卫生服务定点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500
在职:85%,退休: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600
在职:80%,退休:8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900
在职:75%,退休:80%
非定点医疗机构
1000
在职:70%/40%,退休:7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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