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介绍,国际上,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趋势是,首先,要对医院进行总额预算管理和控制;其次,对住院病人,报销的方式是按病种组进行付费,对门诊,报销方式是按人头付费。
而我国,国家层面从去年起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也框定,医疗付费改革的大方向是,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付费。并在此基础上,对医院进行预算精确化管理,探索总额预付。
按病种付费可能是改革中迈出的较大步伐。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政策学教授顾昕把这种付费方式称为“一口价”的打包付费模式。也就是,某一种病,医保机构和医院谈判出一个价格,今后,凡是这种病,医保就以这个价格为基础,加权病人年龄、并发症的因素,来进行支付。
顾昕说,这种支付方式最大的好处是,能有效控制诊疗费用,因为过度诊疗的费用必须由医院来扛。但也有可能出现推诿病人的现象。
两种支付模式试水
在北京,从去年起,已经在6家三甲医院,对108个病组,试水住院病人按病种付费的医保支付模式。北京市卫生局巡视员邓小红说,试点的病种都是一些常见病,占到目前医院住院病例的40%、费用的50%。
邓小红介绍,6家医院陆续展开住院按病种付费的试点,截止5月31日,按病种付费的病例已经有1.6万余例,覆盖了106个病组。最重要的效果是,医院平均医疗支出下降了18%。
按照制度设计,下降的18%可以交由医院支配。在邓小红看来,从现有的效果看,按病种付费实现了政府和病人没多掏钱,但医院却有了盈余的三赢效果。
邓小红认为这笔收益如果用于提高医护人员的待遇、体现他们的劳动价值是非常有意义的。按照北京市发改委对医院劳动力成本的核定,一个一级护理的护士,一天的费用7元钱。
卫生部门多次要求价格管理部门提高诊疗费用,但由于有药品、检查、耗材在拉升着就诊费用,要价格管理部门提高医护人员的诊疗费用不现实。价格部门对卫生部门要求提高诊疗费用的报告也屡屡不做回应。
邓小红说,去年,她曾和德国一些医院的管理者进行过交流,在德国医院的支出中,61%的费用是支付给医生护士的人工成本,药品和耗材的支出只占4%。而在北京,支出比例正好与德国相反,以2010年的数据为例,当年北京医疗支出中,护理费、手术费、诊查费等医护人员的费用才占到9%,药品和耗材,占到了67%。
现实的情况是,护理费、手术费、诊查费等诊疗费较低,要想通过价格管理部门调整医护人员的诊疗费用可能性不大。所以在邓小红看来,按病种付费带来了就诊费用的总体下降,如果用于弥补诊疗费用的不足,比让大夫通过卖药、卖耗材更能体现他们的价值。
邓小红说,过去医院都有“好科室”和“坏科室”的差别,好科室是指外科、骨科这些可以做手术,用耗材,开检查的科室,而坏科室是指儿科、皮肤科、精神科等开药和做检查不多的科室。而试点按病种收费后,好科室和坏科室的的差距在减小,也提供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与北京的按病种付费方式不同,上海尝试的是医保费用总额控制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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