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响参保人待遇
东莞今年推出的几大类企业减负措施,是自2008年以来举措最全面的一次。
早在2008年社保部门就曾出台降低企业医疗、工伤缴费费率的措施,梁冰说这一次将实施的这七项措施整体上比2008年时曾经实施过的社保减负措施力度还要大,而且这种较大幅度的社保减负措施近两年来在全省也是第一次出现。
记者了解到,本次社保缴费费率调整是专门针对企业的,个人缴费的费率标准保持不变,仍维持原有的缴费水平。获批缓缴的企业,工人缴费部分仍按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参保人的待遇水平是按照企业之前上报的缴费工资标准来计算的,而这次调整的是企业的缴费费率,而不是职工的报销水准,所以不会降低参保人的社保待遇。
在七项措施中,其中企业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调整为每月申报。企业申报的缴费基数要求在最低工资以上,并由企业根据职工的实际收入来按月申报。对此参保人个人的缴费情况将会随着企业申报的基数不同而有变化。(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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