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医保缴费年限,通俗说,即在职时参加了医保,累计缴费满一定年限(比如10年、20年等),将来年老退休了,不用再缴费即可继续享受医保。医保缴费年限互认和累计合并计算,最直接受益的当是工作流动频繁的人群,尤其是农民工。他们年轻时四处打工,过去没有这一政策,在某地参保时有医保,一到异地重新就业,医保缴费年限“清零”,最终很难达到累计年限要求,到年老退休时,医疗保障就是个大问题。
几年前,上海和江浙等长三角地区就曾试点医保互认合作机制,珠三角地区也有力争五年内医保互通的打算。《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出台,意味着医保互认在全国将成为“一盘棋”,意义非比寻常,但实施的难度也更大,其原因在于各地医保制度不统一造成的对接难。
目前,各地的医保政策可谓“五花八门”。比如,最低累计缴费年限标准不一样,有些地区要求累计年限为10年,有些地区却是30年。缴费水平也不一样,有些地方一月缴费几十元,有的则要缴费一两百元。正因为此,各地医保的“含金量”不一样,所包含的权益也不尽相同。有的地区可报销医药费的病种多、报销比例高,有的就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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