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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费医疗 走向医保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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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7月1日起,江西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取消公费医疗无疑是大势所趋。
  自7月1日起,江西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此前,内地31个省份(直辖市)中,已有24个省份(直辖市)全面取消公费医疗,比例达80%。

  取消公费医疗无疑是大势所趋。从很多地方的经验来看,取消公费医疗既能节约财政资金,遏制过度医疗,又方便了公职人员就诊,无疑是对各方都有利的好事。

  取消公费医疗离医保公平又近了一步。不过,现在也有声音质疑,一些地方取消公费医疗,是“换汤不换药”。主要原因在于,到目前为止,这些地方公费医疗取消后,公务员医保如何报销,和普通职工医保等有何区别,公众并不知情。

  就拿北京来说,2009年5月,平谷区试行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试点。据报道,平谷的做法是,通过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按50%-80%比例报销,年限额2万元,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再通过补充保险报销50%。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按85%-99.1%比例报销,年限额7万元;7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互助金支付70%,年限额10万元。而在北京,普通职工医保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0%,社区门诊最高报销90%。目前城镇居民中,老年人和无业居民住院起付线1300元,超出部分报销60%。“新农合”在乡级医疗机构报销90%,省级报销65%。

  从以上对比就可以看出,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的公费医疗,其报销额度还是要高过其他形式的医保。公费医疗取消了,事实上的医保“多轨制”仍然存在,医保公平的鸿沟还没有完全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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