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保中心各科室工作职责
淮南市医保中心目前由医务管理科、基金结算科、离休干部管理科、综合和基金财务科四个科室组成组成,各科室工作职责如下:
医务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检查、管理、考核,规范医疗行为,同时做好定点管理的服务管理。
二、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三、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范围、标准、价格和质量等全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审核全市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审核工作,并及时转交结算科进行结算。
五、负责审核全市定点医院门诊大特病医疗费用监督审核工作,并及时转交结算科进行结算。
六、负责全市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用审核工作,并及时转交结算科进行结算。
七、负责办理全市医保病人转诊转院手续的审批登记,并进行管理。
八、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信息维护和修改工作,并上报分管领导。
九、负责全市大特病病种信息维护和录入工作。
十、负责全市参保职工个人停保确定和输入工作,并进行管理。
十一、负责对全市血透病人和移植病人医疗费用统计分析工作,并进行管理。
十二、及时反映审核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积极给予解决并及时向领导反映。
十三、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金结算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建立职工、居民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日常结算业务的规范化操作,建立岗位之间的工作监督机制。
二、依据我市医保政策和按照科室内部控制规程,通过我市医保信息系统,按月进行职工及居民市内住院、大特病门诊、医保刷卡等费用的结算和相关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明细帐的登记及月报表的编制工作。
三、依据我市医保政策和按照科室内部控制规程,通过医保系统,按月进行职工及居民的转诊转院、异地安置、异地急诊、驻外施工人员等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和相关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明细帐的登记及月报表的编制工作。
四、依据我市医保政策和按照科室内部控制规程,通过医保系统,按月进行居民的住院生育补助、残疾人器具补助的结算和相关工作。
五、依据我市医保政策和按照科室内部控制规程,通过医保系统,按月进行居民普通门诊费用的结算和相关工作。
六、负责将结算后的职工及居民各类基本医疗费用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分类、分项、分别向各定点医院、各定点医疗服务社区、定点零售药店及本中心财务科提供结算单据同时收取各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收款票据移交财务部门。
七、按月对职工超大额费用进行统计汇总,与三家商业保险公司就相关资料进行交接,并督促其按时赔付,再将其赔付到位的费用通知中心财务科划拨给各定点医院和异地就医超大额人员。
八、负责将职工及居民各类统计报表按要求向省医保中心及有关部门报送。
九、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做好职工及居民医保医保证历发放和异地安置申报工作。
十、将结算过的职工及居民各类医疗费用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分类、装订和归档。
十一、负责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凤台县、毛集实验区、潘集区医保中心进行职工及居民相关结算方面的业务培训、指导。
十二、做好窗口服务工作,有情操作。在做好政策业务解释的基础上,为需要查找异地就医原始资料的群众提供复印方便或出具证明,使其能够享受相关补助或二次报销。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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