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我省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医疗保险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人的举报事项经查属实的,在举报违规事项调查处理完毕后,由人社部门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对举报人的奖励标准可按查实违规医疗费用总金额的5%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原则上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对举报及时,避免了不必要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未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可酌情奖励举报人;
对举报及时,案情重大,帮助有关部门一次性追回医疗保险基金数额较大的,经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后,奖励金额可适当增加,同时另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违规事项,经查实后能够确定举报人身份的,也可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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