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办法被质疑对外来务工者门槛苛刻
近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以下称《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已经截止,在网上引发了全民大讨论。
其中“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等新规定,让这部《修订稿》饱受质疑。
深圳作为广东异地务工人员最多的城市之一,很多异地务工人员换工作比较频繁,尤其是农民工,在医保等社会保障方面本来就处于弱势,有人质疑,《修订稿》会否给他们带来“二次伤害”。
截至目前,深圳市法制办共收到超过2万条意见。在各大门户网站,例如天涯,强国论坛,深圳论坛,奥一论坛等,人们都对相关的医保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讨论,更有不少人对要不要继续购买医保产生了质疑。在深圳以外的人们,也“人人自危”,更加关心起自身的医保使用情况。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
——深圳原来旧的规定是15年,一下延长10年,最忧虑的是现在40岁左右的人
在《修订稿》中,人们的讨论焦点主要集中“累计缴费年限”和“累计中断参保时间”上。根据《修订稿》,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于6月14日公布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调查结果显示,九成受访者反对“医保缴费必须累计满25年”的修改规定。
在记者的采访中,市民们纷纷表示,最忧虑的是现在40岁左右的人。如果按原来政策,缴15年,多数人在20~25岁毕业工作,40岁之前就能缴满。但如果突然提高缴费年限,要缴25年,则意味着不能在45~50岁左右失业或者返乡,众所周知,在45~50岁左右失业相对来说,难以及时地找到工作,尤其是对部分缺乏技术的外地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以及小城市来深圳务工人员,在45~50岁左右返乡比例也会增加。在无法保证其能享受深圳医保待遇的情况下,现在缴费或者不缴费成为其担心的主要问题。
深圳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新条款是一个更优惠的制度而不是一个更苛刻的制度,25年的缴费年限设定合理。同时,目前调查的情况是,一般职工在职时间是23~28年,多数人已达到25年累计缴费年限。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劳动关系研究会副会长周贤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一些国家、地区和我国其他各地规定,缴纳基本养老费的年限以拟定20年周期可能比较合适。深圳原来旧的规定是15年,一下延长10年,确实值得斟酌。
“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
——清零的并非金额,而是参保年限。工作不稳定,就业单位容易变动的务工人员将处不利位置
另一个争议焦点在于《修订稿》中提到,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自重新参保之月起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
有民众对此解读为,一旦1年之内断缴3个月,之前所缴纳的医保金额将清零。对此,深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并对此作出澄清:清零的并非金额,而是参保年限。参保人缴费中六至七成进入个人账户,中断参保后个人账户不清零,可继续使用可转移可继承;医保允许有病时也可新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但最高支付限额要比长期连续参保的人要低。
但是对此解释,不少市民表示“难以认同”。网民“幽壹”发微博称:“年限清零,是不是权益也随之清零?那不也是抢?”还有网友跟帖说:“一个父亲交了10年的保费,一旦断开了3个月,重新参保的时候,他和刚参加工作的儿子一个待遇,名副其实的坑爹。”
同样,这项规定把工作不稳定,就业单位容易变动的底层异地务工人员置于不利位置。根据清华大学与工众网2月8日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当前我国农民工就业呈现“短工化”趋势,表现为工作持续时间短,工作流动性高。同时年龄越小的农民工、女性农民工变换工作的频率较高。从调查结果来看,农民工平均每份工作的平均持续工作时间都不长,大约在2年左右,而两份工作的时间间隔长达8个月。也就意味着,对于多数非深圳户口的农民工来说,他们一旦失业,经济支付能力下降,被迫停掉医保续费,同时对于疾病的风险承担能力较弱,此时医保部门以断交三月为理由,降低他们的医保报销比例,这对他们而言无疑“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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