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力争到2015年住院费用医保支付75%以上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我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本规划实施期为2012~2015年。我省将力争到201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缓解。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6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1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5/10万。
医保政府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
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个人缴费水平适当提高。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以上。
医疗救助:取消起付线提高封顶线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资金投入,资助全部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推进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工作。对无负担能力病人发生的急救急诊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政府补助等渠道解决。
破除“以药补医”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为目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所办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医务人员收入禁与药品挂钩
推进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标准。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增加的政府投入除中省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外,各地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药品和检查挂钩。
自费药控制在医药费用的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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