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红河州民政部门认真打造“阳光低保”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红河州城市低保于1998年启动实施,现有保障对象11.52万人,占全州非农人口的14.8%,仅去年就发放保障金2.31亿元;农村低保于2007年实施,现有保障对象达45.03万人,占全州农业人口的12.78%,仅去年就发放低保金4.11亿元。
  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州民政局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州县两级设立城乡低保中心,编制3至4名。在各乡镇设立低保站,每个乡编制3至5名。所增加的工作人员除少量调入以外,大部门实行对外公开招考。全州补充了近500名工作人员。有的县还借助州、县两级补充工作人员之机,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在村委会(社区)设置民政联络员,如金平县在全县97个村委会、社区设置了民政联络员,每人每月所发放的80元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随着一大批“新兵”进入了民政工作队伍,,各级民政部门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各种业务培训。其中规模最大、最有影响力的一次是州民政局组织了287名民政干部到北京民政干部管理学院集中培训,州政府为此安排了20万元专项资金,使全州民政干部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增长了知识,从而促进了低保工作乃至整个民政工作的开展。

  红河州民政部门通过打造“阳光低保”,提升了民政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信誉,提高了民政在党委政府中的地位,扩大了民政在社会各界中的影响。(来源:云南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