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7月20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江苏省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十二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据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看病就医矛盾得到进一步缓解。
政府投入再加大,基本医保水平再提升
据悉,“十二五”期间,政府医改投入力度和强度将高于2009年—2011年医改投入。
医保、医药、医疗三个重点环节是“十二五”期间江苏深化医改的三大主攻方向。“十二五”后四年,我省基本医保制度建设将进入质量提升的通道。
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和提高标准。到2015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提高三个百分点,稳定在98%以上。
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政府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进一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均工资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达到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
此外,到2015年,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两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