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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到2015年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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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昨天(7月20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江苏省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十二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据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看病就医矛盾得到进一步缓解。
  县级公立医院成为医改重心

  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十二五”时期,医改的重心逐步从基层上移到县级公立医院。据悉,2012年—2013年,我省全面推进15个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开;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降低公立医院负债水平。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使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得超过本院医疗服务资源的10%。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鼓励和促进社会资本办医

  当前,江苏省已初步形成以公立医院为主导,私立医疗机构、股份制医疗机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格局。《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江苏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要达到总量的20%以上。

  为实现这一目标,全省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为社会资本办医营造更宽松更广阔的空间。

  ——进一步放宽办医准入。在制定各类规划时,给非公立医院发展留出足够空间;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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