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十二五”时期,医改的重心逐步从基层上移到县级公立医院。据悉,2012年—2013年,我省全面推进15个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开;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降低公立医院负债水平。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使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得超过本院医疗服务资源的10%。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鼓励和促进社会资本办医
当前,江苏省已初步形成以公立医院为主导,私立医疗机构、股份制医疗机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格局。《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江苏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要达到总量的20%以上。
为实现这一目标,全省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为社会资本办医营造更宽松更广阔的空间。
——进一步放宽办医准入。在制定各类规划时,给非公立医院发展留出足够空间;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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