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学文介绍,2008年,中小学生参保缴费由学校统一整体办理,2009年后中小学生改由各街道办理参保登记。“由于信息不灵通,家长不重视,往往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时才想到参保,中小学生参保率逐年下降。”张学文说。
为提高中小学生参保率,从新的居民社保年度,即2012年9月1日起,广州中小学生将统一由所在学校整体(含享受公费家属统筹医疗的学生和农村户籍学生等)办理参保登记。“到时由学校统一收费,纳入学校代收费用。”张学文进一步表示,届时农村户籍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后,凭参保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退出新农合手续,仍可享受户籍所在地镇、村集体的资助或补助。而原享受公费家属统筹医疗的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后,其居民医保与原公费家属统筹医疗待遇的差异,“会做一些补助,保留原有水平。”
其中,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重度残疾等困难中小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分别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基本医疗费支付比例提高
在提高个人缴费的同时,此次征求意见稿也提高了居民医保医疗待遇水平,《通知》规定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在一、二级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通知》显示,首次参保缴费或居民医保年度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缴费的,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按三级医疗机构55%、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医疗机构80%的比例支付;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按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80%、一级医疗机构90%的比例支付。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比例不得超过90%。
据介绍,上年度居民医保参保人平均费用达486元/人/年,同比人均筹资仅为343元,人均缺口达143元,预计新年度人均医疗消费将进一步增涨,其中,老年居民将高达2925元/人,非从业居民将高达1813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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