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3月,我市就出台了引导综合医保参保人到社康中心就医的医保优惠举措,综合医保参保人在定点社康中心就医产生的医保药品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与在医院就医相比,参保人在定点社康中心购买相同的医保药品时个人可少支出30%的费用。多年来,通过医保政策的引导作用,深圳市越来越多的医保参保人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与2004年相比,2011年深圳市医保参保人在社康中心、门诊部、医务室就医的比例从9.54%增至34.25%,在一级医院及以下的医疗机构就医的比例从22.16%增至54.49%,在三级医院就医的比例从41.88%降至14.20%。“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理性就医格局已初步呈现。
我市把国家、广东省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报销比例高。综合医保参保人门诊发生的医保药品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且在社康个人账户只需支付70%,其余30%由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保和农民工医保门诊药费中,甲类药品统筹基金支付80%,乙类药品统筹基金支付60%;住院发生的医保药品费用,非退休人员90%(退休人员95%)由统筹基金支付。2010年12月底,深圳市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先实行基本药品零加成。将基本药物的配备要求写入医保协议书,并给予考评。
社保卡“漫游”四地就医实时结算
我市市民几乎人手一张社保卡。截至目前,我市已发放社会保障卡1300多万张。我市参保人在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均可使用社会保障卡记账,其费用由社保机构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直接结算资金占参保人医保支付资金的99.88%。
目前深圳市社会办的医院基本上都已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定点医药机构共有1467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728家,社会办医疗机构169家;医保定点医院有139家,其中公立医院91家,社会办医院48家,远远高于国内其他城市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就医购药。
我市的参保人已经实现了在广州、东莞、惠州、珠海四地异地就医的联网结算,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四地的定点医院就医刷社保卡,实现了待遇不变、跨区享受、实时结算。
为了更好地服务1100多万的参保人,市社保局近年来大胆开展公共服务的形式创新和尝试。2010年12月,我市开通了社保服务个人网页,通过个人网页及企业网页服务系统,参保人和企业可以查询或者办理相关社保业务。为了提高社保业务信息化手段,2010年11月起,参保人可以就近在中、农、工、建4大银行及招商、平安、交通银行总计7家银行的营业网点、自助终端机办理本人的社保卡与银行账户的绑定手续,绑定后可以实现查询本人信息、少儿医保选定医院或社康、办理中止个人缴费或重新申请个人缴费、短信告知、设置密码、指定银行账户结算社保待遇等多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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