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社保中心或街道劳动保障所具体负责居民医保住院二次补助款项的人员联系和发放,接到通知的参保人员,可到区社保中心或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补助款申领手续。对于其他人员,用人单位可至南京市医保中心二楼服务大厅领取《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明细表》。参保人员可拨打电话“12333”查询了解补助款发放相关事宜。补助资金拨付至单位的,可向单位查询补助款发放明细。市医保中心地址为建邺区水西门大街71号。
据介绍,2011年度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款项自2012年1月16日开始发放。□通讯员张长城本报记者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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