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医疗救助资金全市统筹职业病、护工费纳入临时医疗救助
《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两个新的《试行办法》实施之后,救助资金将由全市统筹,广州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居民,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后,每人每年最高的医疗救助可达到14万元。
8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广州市民政局将在人民公园广场开展"医疗救助为民解困"为主题的医疗救助政策现场宣传活动,就这两个新的《试行办法》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
普通门诊救助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即将实施的《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较2009年实施的《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在救助范围、救助标准都有较大的提高,救助程序将进一步简化,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效率。
一是提高救助标准。将普通门诊救助由原来的当地低保标准的14%(原最高74.2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取消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起付标准,医疗救助起付费用由医疗救助金支付;将困难群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90%,年度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
二是增加了资助参保的种类。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纳入资助范围,其资助标准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三是增加门特项目二次救助。对门诊特定项目疾病进行第二次救助(有一定限额),对部分无需住院可以长期在门诊治疗但医疗费用较高的门诊特定项目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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