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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看病花11万元全被报销 探访城阳医疗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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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别的都不怕,就怕来场大病”……现如今,虽然老百姓有了医保,可一旦生了大病,自己还是要负担很大一部分,这笔钱对一些收入不高的家庭而言,依旧是天文数字。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从去年开始,城阳区便对此开始了尝试,推出了大病救助政策。这项“政府包治居民大病”的可行性究竟有多大?8月23日,记者来到城阳区进行了深入调查。
  为解决困难居民看病先期支付费用问题,各街道办事处还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重大疾病救助周转金账户,用于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救助资金周转,每个街道设立50~100万元不等的周转资金,可以暂借给辖区内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患者,让他们及时入院治疗,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资金到位后,再还给街道。

  为了保障大病救助政策的顺利实施,城阳区专门成立了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分管区长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每年10月份为集中申报时间。区卫生局、区人社局于每年10月20日前,将核定当年患重大疾病救助病种的参加各类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名单,提供符合医疗费用支出汇总救助明细和救助标准测算数据给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根据名单和数据,通知所在街道对患病人员家庭状况进行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经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并张榜公示(时间5天)无异议后,通知患者本人填写《城阳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申请审批表》,报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区民政局汇总。然后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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