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大病救助政策的顺利实施,城阳区专门成立了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分管区长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每年10月份为集中申报时间。区卫生局、区人社局于每年10月20日前,将核定当年患重大疾病救助病种的参加各类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名单,提供符合医疗费用支出汇总救助明细和救助标准测算数据给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根据名单和数据,通知所在街道对患病人员家庭状况进行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经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并张榜公示(时间5天)无异议后,通知患者本人填写《城阳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申请审批表》,报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区民政局汇总。然后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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