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10年全覆盖监控系统管好百姓救命钱
经过10年的发展天津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悠悠十载人人得以参保
本市医疗保障制度经过10年的艰苦探索,目前已经实现了从城镇到乡村、从职工到居民、从新生儿到老年人、从本市人到外来务工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外国人的全覆盖。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平均报销比例达到了80%以上,居民医保平均报销6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了医改方案提出的城镇职工工资、城乡居民收入6倍的目标,百姓实际待遇水平在全国居于较高水平。
十年的努力成果可以概括为“四个一”,即建立了一项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完成了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统筹整合;铺设了一张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信息网,实现了医保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培养了一支懂政策、会经办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队伍,管理服务水平居全国较高层次;发放了一张覆盖城乡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极大地简化了就医报销程序。
(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制度体系。2008年,整合原塘沽区、开发区和中央驻津大企业职工医保制度,实现了职工医保的全市统筹。2009年,整合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了城乡统筹的居民医保制度,对城乡学生儿童统一筹资和待遇标准;对城乡成年居民,设立三个档次的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实现了医疗保险公平性、可及性与公众的自主选择性、灵活性有机结合。2010年,建立了与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医疗救助制度,对30万低保、重残等困难群体实施城乡统一的医疗救助,医保报销后,对自费数额较大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救助。2011年,又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了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人均筹资15元,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提高了参保人员抵御风险的能力。形成了城乡一体化、保障多层次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二)解决了困难群体医疗保险问题。2006年以来,对40余万名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及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对25万退出市场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实施政府补助,解决了他们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去年又调整政策为他们建立了门诊医疗保障。2010年,在全国率先实施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保范围,每年惠及10万人。对于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人员以及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三)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按照实惠全体人员,重点保障大病重病、年老体弱等弱势群体的原则,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连续3年出台40余项稳步提高待遇减轻群众负担的惠民政策。提高职工医保待遇封顶线,住院从4.4万元提高到15万元,大额救助从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合并门诊特殊病和住院的起付线,从3000元降低到1700元;提高社区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从55%提高到75%;取消了常见病、慢性病参保患者常用的2500种药品个人增付;将537种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其它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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