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91万人。城乡统筹后的居民医保制度综合效果明显优于原来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特别是与新农合制度相比,呈现出八大优势。一是就医“点”多“目”宽。实行城乡统筹后,农村居民就医定点医院范围,以及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目录(简称“三目”)与职工医保资源共享,可选择的定点医院达到700多家,药品品种规格达到8000余种。二是医保结算快速便捷。城乡统筹后,本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实现了刷卡就医、联网结算,居民因病就医就诊,不再受区域地域限制,只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即可实现医疗费用“即结即报”,与新农合时期的手工报销和个别区县的小区域联网结算相比,就医结算效率显著提高,特别是方便了农村和偏远地区百姓就医报销。三是扩大了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扩大到13种,与职工范围相同,较新农合制度相比增加近十种,极大地减轻了门诊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深受百姓欢迎。四是同享多项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仅保障了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门急诊等基本医疗,而且还建立了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给予生育补助等,与新农合制度相比,实现了居民医保制度的统一性、完整性。五是减少重复参保。天津市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有40万人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此外还有近4万人跨统筹区县重复参保,制度统筹后,统一组织参保,有效整合了参保资源,减少了重复参保,避免了政府重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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