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医保缴费标准提至202元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按此标准,今后市区执行统一的最低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自2012年起执行统一的最低缴费基数。目前养老保险为2025元/月,从10月1日开始,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基数也统一为2025元。由于今年年初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上调至2025元,此次调整将不再涉及。

  医保月缴费虽然只是调高40元,但相对也是增加了支出。我市特别出台了相关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可由市或区失业保险基金全额补助。失业人员养老、医保续保申报后,到市或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由就业服务中心将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发放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账户。

  东区增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点

  为方便居住在运河以东与划转5个乡镇的灵活就业人员,市社保中心在邮储银行东方支行(运河东路398号,明发广场对面)设立扬州市社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东区服务窗口。该窗口可办理广陵区、开发区户籍及原邗江区划入广陵区的李典、头桥、沙头、杭集、泰安5个乡镇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的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养老、医保业务。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