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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条款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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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华人寿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是一种针对0-16的孩子设立的储蓄型险种,在18~28岁期间,按照不同比例给付大学教育金、创业金、深造金和婚嫁金,同时兼有身故保障功能。

  新华人寿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条款

  产品特色:

  储蓄型险种,规划孩子成年之后和“三十而立”之前不同阶段的重要需求,即在18~28岁期间,按照不同比例给付大学教育金、创业金、深造金和婚嫁金,同时兼有身故保障功能。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保险

  1、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8--21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分别按该保单在每一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的20%给付大学教育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2、深造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的60%给付深造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3、立业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的80%给付立业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4、婚嫁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8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的80%给付婚嫁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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