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包含利息)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以上“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三)投保人豁免保险费
保险交费期间,若投保人(被保险人父母之一)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以后续期保险费。
风险提示:
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A款)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案例分析:
产品名称: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类型:两全保险、少儿保险、分红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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