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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大病救助对象和范围以及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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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政大病救助对象是哪些人群,补助的范围是什么,如何申请大病补助呢,有何特殊相关要求?本文一一解答。

  (二)医疗救助按下列程序审批

  1、乡镇民政办在接到救助对象申请后,按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并在5日内连同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乡镇人民政府应于受理后5日内及时审核完毕签字盖章并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3、县民政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理后及时将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报送县财政部门。

  4、财政部门受理后及时进行复核,并将救助资金划拨到救助对象个人帐户。

  三、相关要求

  1、医疗救助申请应当于医疗终结后90天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救助申请的,不再受理。

  2、凡是拟定接受医疗救助的对象,民政部门要定期在乡镇低保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承办单位:景阳镇民政办公室

  单位电话:3780094

  承办人:黄媛翠

  职务:镇民政办公室民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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