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本人的IC卡,如丢失应及时挂失补办。因IC卡丢失,未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由个人已经现金结算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补充说明:医疗保险卡挂失电话:88896500
住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患者本人使用医疗保险IC卡在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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