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延至15年短期断缴不清零
经历了前期相当长时间的酝酿、筹划和征求意见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据悉,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延长至15年,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同步已成铁定事实。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按现行政策,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缴费同期,都给与记录缴费年限。当缴费年限累计够10年后,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后,无需缴费即可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一来医保缴费年限的设置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设置存在差异(后者需15年),二来老年化社会后,医保基金也存在较大压力。新条例此次将其延长五年,即参加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人员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方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城镇居民医保不存在缴费年限问题,仍沿用参保一年保障一年的模式。
据悉,为了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条例也专门做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制度”的设置。即在新条例实施前参加职工、灵活就业医保的,缴费年限仍为10年。条例实施后,则需累计缴满15年。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征求意见阶段,因为解读不彻底,有关断缴医保清零说曾经引起轩然大波。
断缴后不清零但取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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