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岁高龄的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居民袁新民(化名),自今年2月份开始先后患上脑梗塞和脑出血,前后三次入院治疗,累计花费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7.4万元。
“没想到,最终通过湛江市社保局报销了12.9万元,报销比例高达74.14%。”袁老的儿子告诉记者,若病情发生在2011年,只能报销10万元,报销比例为57.47%。
原来,在今年8月24日《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前,以“不增加参保人员缴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典型做法的“湛江模式”再度先行一步:8月1日推出大病保险制度,大病患者在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可以再报50%,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可以再报70%,由此,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实际“封顶线”从原来的16万元提高至30万元,保障程度大幅度提高。
“实践证明,商业医保与社会医保的有机结合,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着实让老百姓‘有病敢就医’。”中国人保集团旗下中国人保健康总裁李玉泉告诉记者,由商业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而广为人知的“湛江模式”,已经成功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联合办公、专业运作、特色服务”的政府委托业务运营新模式,时至今日,“湛江模式”已经推向全国,在诸多省市成功复制,而此次在大病保险制度上的率先而为,令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湛江模式”也成为拟定大病保险指导意见的“范本”之一。
再报70%:大病保险“先行一步”
短短两个月内,像袁新民老人一样受益于大病保险制度的湛江市民,已经达到346人,成为大病保险指导意见出台之际率先受益的参保人群。
正值花季的湛江市14岁少年莫军(化名),今年初确诊患有颅咽管瘤,于2月22日住院治疗,5月初再度感染肺炎,前后住院时间长达半年之久。
“从手术到治疗,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是49.4万元,通过湛江市社保局报销了25万元,这一支付额度较大病保险启动之前增加了9万元。”据莫军的父亲介绍,这次医保支付额度提高了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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