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原单位都不愿意趟这趟水,如果是这样,我该怎么办?”
很快我便收到回复:
“您好,如果单位不给您补,建议您到单位参保地的社保稽核科举报。”
主要是因为我上班的时间与社保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的上班时间雷同,所以我只能一忍再忍期待远程咨询。现在招数使尽都不管用,我不得不请了假去东城区社保局,结果咨询到的答案很干脆:和报纸披露的信息一样,“个人是不能办理补缴的,只要前单位愿意给你补缴,社保局随时欢迎。”大抵是这个意思,但之后我又就同样的烦恼咨询了几次,但总感觉答案不给力,太书面化而无操作性。
那么,最后的办法当然是现场咨询了。经过了“@北京12333”的权威解答,我不仅又一度燃气了信心,还有了胆量,可以理直气壮、胸有成竹地找原单位了。
社保关系要转回原单位,可能吗?中介帮办收费8000元
所幸,我的前单位和管人事社保的同事还算通情达理,答应给补缴,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前单位办理社保的阿姨很谦和地告诉我,不是她不愿意跑腿,也不是单位不讲道理,而是社保局要求必须提交原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缴纳税款和社保、公积金的凭证原件,以及我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即《劳动合同》,而且都要原件。这些都可以理解,毕竟人家要审核也要秉公负责嘛。可是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居然还要求提供中断当时所有员工的工资及社保缴纳记录,还要我把目前的社保关系转回到原单位,然后又原单位补缴进入账户,再然后我又把社保关系转回到如今的单位。
这让我彻底傻眼了。尽管我一再强调漏缴的2个月社保费用由我个人全部负担,但我也不得不承认,这种把关系转回去又转回来的做法实在是令我情难以堪,不仅我自己没这个能力和精力转去转来,也真的不好意思这么麻烦单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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