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申报、年检时间为每年3月至6月,审批合格人员在医保窗口开单,定点取药。
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
生育医疗费:配偶没有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符合政策的一胎生育医疗费用,平产按每人次300元、剖腹产和病理性生产按每人次600元由首诊医院给予定额报销。
血吸虫病治疗费:参保人员患有血吸虫病(不属于工伤范畴或晚期血吸虫病救助对象),且连续缴费未中断参保的,每两年报销一次血吸虫病治疗费用(可在专科医院治疗),报销标准为每人次500元由首诊医院报销。
无他方责任的狂犬病疫苗注射费:参保成年居民及居民子女被流浪狗咬伤,注射狂犬疫苗的按每人次100元由首诊医院予以定额报销。
更方便参保人办理事务,简化转诊手续:参保人员住院应到首诊医院,如需转诊转院应经首诊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急诊、抢救病人可直接到就近医院就诊,但应凭急诊证明在3个工作日内到首诊医院补办转诊手续。否则,首诊医院不予报销。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