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余钱有啥用怎么用
5月1日起,宁波市区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正式实施。
今年医保新政最大的亮点莫过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可以用于本人部分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常用自费项目、医用材料和药品,还可以为近亲属和配偶参加居民医保缴费……
连日来,不少读者向帮办周刊编辑部打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余额用途扩大到了哪些方面?近亲属和配偶如何利用积余?
总结诸多疑问,帮办记者归纳了三个读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并就此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一问
医保个人账户余钱于己何用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突破200万人,其中80%的参保人员每年多多少少都有个人医疗账户余额结余下来。那么,对参保人员来说,个人账户历年积余的钱究竟有啥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参保者本人而言,主要有六大用途。
用途一:医保卡“余钱”可用于支付医保乙类药品、乙类医疗服务项目和转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中个人先自付部分费用。
举例来说:职工小王去医院做彩超常规检查,收费标准为60元/次,因为彩超是乙类医疗服务项目,按新政策,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为5%,自付金额为3元。如果小王有历年个人账户资金结余,就可不必现金掏出这笔钱,而从历年个人账户资金中去支付。
另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在办理转外地就医手续后,比如转到上海华山医院就医,按医保政策,在华山医院就医的医疗费与在宁波同等级医院就医相比,个人需要多自付5%,如果小王有历年个人账户资金结余,可不必现金掏出这笔钱,从历年个人账户资金中去支付就可以了。
用途二:医保卡“余钱”可用于支付门诊治疗、特殊病种治疗和住院治疗医疗费中个人自负和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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